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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孩子需要適當體罰?

傳統觀念認為, “棍棒底下出孝子”。 這孩子不打不行”、“好話說了這麼多, 還是不聽話”, 聽聞許多家長這樣抱怨, 面對“屢教不改”的孩子, 家長就採用“打”的方式作為懲罰, 這看似比苦口婆心的說教來得省力和有效, 但是, 家長一時衝動的打罵卻會使孩子的心理產生偏差, 一些孩子開始說謊, 變得自卑、懦弱甚至變得固執、暴躁甚至偏執。

孩子犯錯, 究竟該不該打?

事實上, 年幼的孩子都會蠻橫、任性、不講理, 這是因為孩子在認知、情感和道德水準上的發展都還處於較低的水準, 他們無法像大人那樣明辨是非善惡,

理性地控制自己的言行舉止。 所以家長應當更理智地看待孩子出現不良行為的原因, 不要因為意氣用事, 採用了不當的教育方式, 讓孩子幼小的心靈蒙上了陰影。

當孩子犯錯了, 家長要注意教育的方式。 “打”, 只是對孩子施加一種外在的控制力, 往往“打一頓, 好一陣”, 卻沒有讓孩子真正意識到錯誤。 單純的打罵只會讓他們產生“依賴”的情緒, 一旦犯錯總是需要借助外部力量才能得到約束, 孩子的自律能力會變得很差。 3歲左右的孩子開始進入叛逆期, 建議家長在家中建立一個“反省角”或“反省屋”, 事前先與孩子約法三章, 只要孩子違反了規定, 家長就可以剝奪他們遊戲或娛樂的時間, 讓他們進行自我反省, 儘量讓孩子自發地意識到“我做錯了”。

為了最終達到糾正不良行為的目的, 最重要的是要讓孩子知道自己錯在哪裡。 懲罰是為了避免孩子再犯同樣的錯誤, 讓孩子學會判斷錯與對, 並且能夠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從而培養孩子獨立的人格和責任意識。 5歲左右的孩子自尊心開始增強, 建議家長在採取一些懲罰措施之後加強與孩子之間的溝通和交流, 傾聽孩子內心的想法, 同時也能安撫孩子的情緒, 讓他知道懲罰的用意和家長對他的愛。

一些家長認為“教育孩子需要適當體罰”。 但是必須明白, 懲罰過後的溝通和交流才是教育最重要的環節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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