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抗癲癇藥物的總體原則是:小量開始, 單一使用, 必要時合理聯合用藥, 規律服用, 療程要長, 緩慢減藥, 定期複查。
1.合理選擇抗癲癇藥:應根據癲癇發作類型或癲癇綜合征選用藥物, 逐漸增加劑量, 根據病人體質、病情等因素找到最佳劑量。
2. 單藥治療未能控制發作, 可加用一種或兩種其他類型抗癲癇藥:要選擇不同作用機制的癲癇藥物, 獲得療效的疊加, 同時減少不良反應。
3.必要的治療藥物監測:根據監測血藥濃度和臨床效果調整劑量。
正規的藥物治療可使70%~80%的病人癲癇發作在最初5年內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