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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損傷為什麼要冰敷

運動傷害發生後的生理反應會因為血管功能及細胞內之化學反應功能改變, 導致出血、發炎、紅腫、疼痛等現象。 運動傷害發生後也常常因為無法移動、關節僵硬、肌肉功能受到抑制等情況, 久而久之而形成慢性疾病。

運動傷害發生之後會形成腫脹, 這與受傷程度、受傷後血管之滲透性及化學介質有關。 腫脹會使組織局部缺氧並釋放有害化學介質, 而對細胞產生傷害。 又因為受傷後關節活動度減少, 肌力和肌耐力都會下降, 肌肉也會有萎縮的現象發生。 進而因為關節僵硬, 肢體缺乏活動而使肌肉萎縮、心肺功能下降,

而影響到運動員的運動生涯。 因此運動傷害發生後的緊急評估處理, 避免更嚴重的二度傷害發生, 是我們在運動場上所要達到的第一目的。 接著再依狀況予以送醫急救或是現場處理及傷害複健。

運動時若發生急性的撞傷、關節韌帶扭傷或肌肉肌腱的拉傷, 應該立刻停止運動, 同時對受傷的部位進行冰敷, 使用彈性繃帶施行壓迫性的包紮, 並設法抬高患部。 休息(Rest)、冰敷(Ice)、壓迫(Compression)、抬高(Elevation)是處理急性運動傷害的四大原則, 也就是一般所說的RICE原則。 停止運動的目的是為了減少由於繼續活動所引起的疼痛、出血或腫脹現象, 並預防傷勢惡化;壓迫和抬高患部的目的也是為了止血和消腫;而冰敷除了上述預防傷勢惡化、止血、止腫的作用外,

還有止痛和放鬆肌肉的效果。

為什麼要冰敷呢?讓我們來看看冰(冷)的生理作用, 依據賴金鑫醫師指出, 冰的生理作用有:1.強化膠原纖維, 2.使局部血管收縮, 3.放鬆肌肉, 4.局部麻醉、止痛, 5.消炎、降低局部的新陳代謝速率, 抵消發炎所引起的紅、腫、熱、痛, 並改變組織的反應過程。 所使用的方法系將冰塊、冰水袋或含有特殊化學物品的冰敷袋直接覆蓋在皮膚表面, 每次約冰敷15至20分鐘, 等20至30分鐘後再冰敷一次, 必要時每隔2至4小時再冰敷一次, 則可將腫痛瘀血減至最低的程度。 剛開始冰敷時會感覺局部冰冷, 最後局部皮膚的知覺會暫時消失, 等局部的疼痛消失時, 就可以停止冷療。

運動中在皮膚方面的傷害多為擦傷、水泡等。

在運動時與運動器具發生碰撞摩擦或是和地面等外物發生擦撞都會發生, 其症狀為破皮、出血、滲出組織液等, 可以在清洗過傷口之後對患處加以消毒, 必要時施以冰敷以求止血消腫。 當運動時發生擦傷或是撞傷, 都應注意有無骨折的發生, 以避免傷勢更加惡化。 如果因為鞋襪不合適或是運動前貼紮導致皮膚表面發紅的現象發生, 再加上皮膚受到突然而有力的外物多次摩擦之後導致組織液滲出, 貯積于皮下而形成水皰, 應立即停止運動, 並冰敷患處, 待其自動消去。

如果在運動中發生腦震盪、脊椎傷害(尤其是頸椎), 患者會有明顯的頭痛、嘔吐、疼痛、身體麻痹等情形發生, 應該僅量避免搬動患者,

並且作好完善的固定與初步評估工作之後儘快送醫急救。 這種情形常發生在橄欖球以及角力等衝撞性較大的運動專案, 必須要中止或暫停比賽時間, 待患者已經作完初步評估及處理送往醫院之後才可繼續進行比賽, 以維護選手的生命安全。 絕不可為了比賽之進行, 而馬虎處理頭部與頸椎的傷害。

至於肌肉肌健的傷害多為撞傷及拉傷、抽筋等。 處理原則應為立即停止運動並施以RICE的步驟, 以期能將所造成的傷害及腫脹降到最低的程度。 而關節、韌帶和骨頭的傷害中, 以骨折、脫臼、韌帶扭傷為多。 在發生骨折後要立刻固定傷處使之保持在當時的姿勢後並迅速送醫處理, 千萬不要試圖將之復位,

以避免傷及其他肌肉與神經, 造成更嚴重的傷害。 至於關節因不正當的受力而發生脫臼或是半脫位的情形, 也應該送至骨科醫師處作進一步的檢查與處理, 最好也能儘量避免自行將之復位。

相信大多數的運動員都有經歷過關節韌帶的扭傷(Sprain)。 不管是膝關節或是踝關節都有很大的發生機率, 依據賴金鑫指出, 踝關節所受的傷中有85%是韌帶扭傷, 其中又以外側韌帶扭傷占絕大多數。 扭傷後如不加以妥當的處理常會引起疼痛與腫脹。 當發現關節扭傷時應該立即停止運動, 並且加以冰敷及適當的壓迫, 期能將疼痛及腫脹的情形減至最小, 必要時再加上貼紮直到腫脹消除、疼痛褪去為止。 如果是輕微的扭傷在不痛不腫之後就可以繼續三加運動, 但如果是較為嚴重的扭傷則需要延醫診治,以確保日後的恢復情形。

但如果是較為嚴重的扭傷則需要延醫診治,以確保日後的恢復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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