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求醫的女性患者, 主訴搏動性頭痛伴胸悶等不適, 給我的初步印象為典型的高血壓症狀。 但她曾去過多家醫院, 所測血壓均在正常範圍, 我為她測量血壓, 結果確實在正常範圍, 惟一的可疑跡象是脈搏稍弦實。
我試探性地採用以利尿為主的降壓治療,
大約半個月後,
她專程前來告訴我,
原來的不適症狀已全部消失,
我立即複測她的血壓為98/68mmHg。
她回憶說,
她年輕時的血壓一直較低。
對這樣的個體差異,
我找了個新的名詞:“相對性高血壓”。
無獨有偶,
也許是該病人在當地做了廣泛的義務宣傳,
我又接連診治了五個同樣的病例,
高血壓的危害性已人人皆知, 那麼血壓多高才算是高血壓呢?長期以來, 我們一直把收縮壓達140mmHg、舒張壓達90mmHg者定為高血壓。 然而, 美國於2003年提出正常血壓為115/75mmHg, 當血壓達到120/80mmHg則為高血壓前期。 對這個標準, 我們應該關注。
在傳統的高血壓標準指導下,
我們幾乎很少關注臨界高血壓,
亦沒有討論過“相對性高血壓”。
為此,
建議把那些基礎血壓一直較低而正常生活的人,
當出現典型的高血壓症狀時,
儘管其血壓在正常範圍,
但其血壓實際上是比原來升高了,
應該考慮是“相對性高血壓”,
並給予相應治療。
這在孕婦身上尤其應該注意,
以防止生產時出現意外。
也就是說婦女在懷孕前應該進行必要的體檢瞭解自己的基礎血壓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