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以後, 有家大公司出現兩個空缺, 一個是通常意義上的設計師(現在改稱為“創意設計師”), 一個是“美術設計師”。 兩個職位都給了我offer, 公司讓我自己抉擇。 結果我沒有半點猶豫就選了前者, 而且從那以後再也沒有做過別的選擇。
沒有小公司打的基礎, 我恐怕不會這麼快就知道我更適合什麼, 不會知道設計本身能帶來的喜悅有多大, 也不會知道跟一切有關設計的人事打交道會如此有趣。 我也更慶倖畢業時沒有堅持去“五月”做技術設計師, 因為我很快發現我對數位完全是一團漿糊, 凡事幾乎一沾數字就錯,
自然, 如若不是小公司的鍛煉, 我也不會同時得到第二家公司兩個職位的選擇機會。 從小公司出來的人, 大多一身“多”技, 老闆即使用不到你所有的技藝, 也喜歡有這麼一個“全能”的人可以隨時使喚。 所謂“藝不壓身”, 老闆的心理跟他的雇員一樣。
當然, 不喜歡的人, 小公司也很快能用它殘酷的一面讓人對這個工業產生厭惡。 這一行的壓力, 競爭的殘酷, 從業人員素質的低下, 在小公司裡往往表現得都更誇張, 暴露得更徹底和極端。 我的同學中有四五個,
私營小公司最大的問題是不規範, 老闆如同太上皇, 受不到任何方面的約束, 那些入不了工會的白領員工, 其生存環境因此比大公司惡劣許多。 就拿工作時間來說, 小公司加班是常態, 朝九晚五反倒成了異想天開。 我工作最長的一天是十八個小時, 半夜兩點回家, 只休息了四個小時, 就又被召回公司。
工作時間長還不算什麼, 最不幸的是遇到“病態”甚至“變態”老闆, 而小公司普遍壓力大, 老闆就普遍都有“病態”傾向, 罵人是他們的生存方式, 也是他們釋放壓力的主要方法, 一天不“罵”就難受。 公司裡不知什麼時候就會雷霆萬鈞、吼聲震天,
總之, 在小公司做事, 一定要有根超堅強的神經。
好的是, 有小公司這碗酒墊底, 以後什麼樣的酒不能對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