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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醫不可為論--《醫學源流論》卷下

為醫固難, 而為名醫尤難, 何則?名醫者, 聲價甚高, 敦請不易, 即使有力可延, 又恐往而不遇。 即或可遇, 其居必非近地, 不能旦夕可至。 故病家凡屬輕小之疾, 不即延治;必病勢危篤, 近醫束手, 舉家以為危, 然後求之, 夫病勢而人人以為危, 則真危矣。 又其病必遷延日久, 屢易醫家, 廣試藥石, 一誤再誤, 病情數變, 已成壞症。 為名醫者, 豈真有起死回生之術哉?病家不明此理, 以為如此大名, 必有回天之力, 若亦如他醫之束手, 亦何以異於人哉?於是望之甚切, 責之甚重。 若真能操人生死之權者, 則當之者難為情矣。 若此病斷然必死,

則明示以不治之故, 定之死期, 飄然而去, 猶可免責, 倘此症萬死之中, 猶有生機一線, 若用輕劑以塞責, 致病人萬無生理, 則於心不安;若用重劑, 以背城一戰, 萬一有變, 則謗議蜂起, 前人誤治之責, 盡歸一人。 雖當定方之時, 未嘗不明白言之。 然人情總以成敗為是非, 既含我之藥而死, 其咎不容諉矣。 又或大病差後, 元氣虛而余邪尚伏, 善後之圖尤宜深講。 病家不知, 失於調理, 愈後復發, 仍有歸咎於醫之未善者, 此類甚多。 故名醫之治病, 較之常醫倍難也。 知其難, 則醫者固宜慎之又慎;而病家及傍觀之人, 亦宜曲諒也。 然世又有獲虛名之時醫, 到處誤人, 而病家反雲此人治之而不愈, 是亦命也。 有殺人之實, 無殺人之名, 此必其人別有巧術以致之,
不在常情之內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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