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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歲前的孩子更需要父母陪伴

同事問我:“等孩子滿周歲後, 我想去歐洲進修一年可以嗎?這對孩子的心理有沒有影響?”我說:“等你兒子滿3 歲再去, 影響會小一些;如果能等到6 歲, 那就更好些。 ”

又有同事問:“產假快休完了, 等孩子斷奶後, 我想把孩子送到鄉下給她奶奶帶, 心裡很是捨不得, 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我說:“如果能想到辦法, 最好是將孩子留在自己身邊。 ”

為什麼我這樣說呢?心理學家芘亞珀曾指出, 每個孩子在成長過程中, 都需要依次建立兩種幸福感:“初級幸福感”和“次級幸福感”。 初級幸福感, 指的是孩子完全確定父母對自己的愛,

堅信父母永遠無條件地愛自己。 這種幸福感的基本建立, 是在三歲左右。 並且幸福感一旦確立, 通常終生不會動搖, 即使父母不在自己身邊, 也能夠走向獨立。

初級幸福感牢固的孩子或成人, 內心的快樂, 不會過多地受到日常生活的左右。 遇到挫折時, 不會喪失信心, 更不會一蹶不振。 而初級幸福感不牢固的孩子或成人, 他們內心的快樂, 過多地依賴於外在的成就:玩具、名校、學習成績、長輩的好評、房子、車子等。 如果生活順利, 就特別高興;如果不順利, 就十分沮喪。 這樣的人性格不獨立, 對外在人、物、事的依賴感特別強。

初級幸福感不牢固的人, 在平時工作和生活中容易出差錯, 因為他們太在乎周圍人的想法, 因而不能集中精力工作、學習和生活。

因此, 3歲前, 父母應多跟孩子在一起, 多陪伴孩子, 給孩子足夠的愛, 讓孩子建立起牢固的初級幸福感, 這是父母真正能給孩子的一輩子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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