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許多人認為, 胃癌患者在手術後不應該去參加體育鍛煉, 而且理由還很充分這樣會加速機體的血液迴圈使病情惡化。 我們說這個觀點是毫無科學根據的, 請您一定要相信科學。 當然, 胃癌確診以後, 應該儘快採取治療措施。 在腫瘤切除或者採用各種治療方法控制病情後, 就應該適當地參加一些力所能及的體育鍛煉, 原則是量力而為, 循序漸進, 以提高機體的免疫功能,使血液中的白細胞增多, 而白細胞具有吞噬癌細胞和細菌的能力。 同時, 體育鍛煉還能改善機體的新陳代謝, 提高整個機體的抵抗能力。
癌症病人手術後適當的全身活動是必要的,
術後如無禁忌症, 病人應在1~7天后離床活動, 即早期離床活動, 可由家屬攙扶在病房裡走動, 促進身體各部機能的恢復。
如手術創傷較重, 術後體力較差, 不能下床時, 可在床上做肢體運動和翻身動作。
如身體恢復良好, 可逐步加大運動量, 變換鍛煉內容, 從散步、氣功、太極拳到做操乃至慢跑。
運動療法原則上可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簡單活動, 不需花多大力氣, 臥床時即可進行。 這些活動可幫助病人略微恢復一些體力。 此後, 可根據病人體力改善情況, 適當增加活動強度。 當病人可以起床活動時, 則開始第二階段的鍛煉, 這時的活動量比第一階段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