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頭頸部外傷時, 彈片等異物存留於咽腔。
2、手術中止血紗條、棉球、縫針等誤留於鼻咽部、扁桃體中。
3、老年人咽部感覺較差, 牙齒脫落, 咀嚼不充分, 易發生此病。
4、精神病患者、昏迷、酒醉、癲癇發作、咽肌癱瘓、自殺、麻醉未醒時可將異物咽下。
5、若已發病, 切不可盲目用手指挖取, 或企圖吞咽蔬菜、饅頭等壓下異物, 避免造成嚴重後果。
6、飲食不慎, 將未嚼碎的食物或混雜在食物中的魚刺、肉骨、果核等咽下所致。
7、兒童嬉戲, 將小玩具、硬幣等放入口內, 哭、笑、跌倒時異物墜入喉咽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