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醫院改革, 從公立醫療價格入手, 看似相當敏感, 但卻未嘗不是根本癥結所在。 很大程度上, 當下公立醫療之所以價格不高卻仍然屢遭詬病, 正是因為公立醫療的價格機制未能真正理順, 看似公立醫療服務的價格不高, 但卻通過以藥養醫等方式轉嫁。 一方面公立醫療的價格機制無法抑制對於公立醫療服務的過度消費, 另一方面, 對於公立醫院的逐利訴求, 以及醫生績效考核體系下的過度醫療現象, 由此而導致的公立醫療成本和費用的增加, 更是缺乏有效的遏制機制。
從這個意義上說,
公立醫療的公益性, 其實不應體現在偏離市場的醫療服務價格, 而更應體現於公立醫療的補償機制上。 事實上, 缺乏必要的補償機制, 醫療服務費用與患者負擔之間必然是你升我漲的零和遊戲。 補償機制真正到位, 才能在既不扭曲醫療服務價格, 充分體現醫務人員價值的同時, 不額外增加患者負擔。 補償機制向來都是各國公立醫院得以正常運轉的慣例機制。 而公立醫院的補償制度, 除了政府補貼或專項撥款、政府擔保的融資和民間捐贈之外,
一言以蔽之, 從根本上剔除公立醫院的逐利趨向, 完善公立醫療補償機制是不可或缺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