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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胃”徹底的方法

在未弄清楚服毒農藥的情況下, 一般以近似的等滲鹽水沖洗較宜, 即在一桶水中抓食鹽一把溶解後, 可配成接近1%的鹽水, 使沖洗液的鹽濃度略高於體液, 水溫以26~32℃為宜。 安置胃管儘量地爭取經鼻插放以便固定。

胃管插入後再按常規方法測試胃管是否已進入胃中。 每次進水量約300~500 ml, 患者采側臥頭低腳略高體位, 液體進入後, 柔擦上腹部, 隨即吸出沖洗液。 亦可變換體位, 反復洗之。

洗胃中必須強調:

①當服用的藥物品種不清時, 第一次沖洗出的胃內容物應用清潔試管或容器盛好, 以備檢。

②應努力保持沖洗液進出量的平衡,

並詳細記錄。

③若胃內容殘渣過多而易阻塞胃管時, 應儘量用刺激咽喉部或催吐的方法吐出。

④對確實無法洗胃者, 經過慎重考慮, 征得患者家屬和有關方面的認同和簽字後, 可作胃造瘺沖洗, 但此法切不可作為洗胃的首選。

⑤洗胃前應全面地、認真地檢查其生命體征, 若生命體征的變化指示插放胃管有危險, 應將利弊關係向家屬說明。

⑥洗胃的沖洗次數與液體量, 應以洗出的液體無色、無味為基本原則, 一般為1~2萬 ml左右。

⑦在洗胃的同時, 應儘快地建立可靠的靜脈通道。

⑧洗胃結束後經胃管中注入50%硫酸鎂或硫酸鈉40~80ml導瀉。

⑨要徹底清除患者衣著與頭髮的農藥污染, 如更換衣物、徹底洗頭及全身清洗等。

⑩對有心、肺功能衰竭者,

對在洗胃過程可能發生的意外要有充分的評估, 尚須儘量避免誤吸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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