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上腺糖皮質激素(簡稱激素)具有抗炎、抗毒、抗過敏、抗休克作用。 臨床作用較廣泛, 在一些疾病的過程中和臨床情況下, 單用或與其它藥物同時使用, 可獲得一定的療效。 但決不意味著激素可作為一種特殊藥物不經選擇地任意應用。 尤其對老年人疾病, 用激素時更應慎重。
道理很簡單:
1)老年人在增齡過程中可出現骨質疏鬆和器官萎縮等一系列表現, 由於骨質疏鬆發生脊柱後凸, 站立時, 髖和膝部屈曲, 身材更顯變短。 骨密度降低, 女性比男性更明顯。 在成人長期大劑量應用皮質激素(如強的松、地塞米松等),
2)老年人腎重量減輕、皮質變薄、腎竇內脂肪增加、間質纖維化增加。 從25歲~80歲, 腎小單位減少30%~40%, 腎小球透明變性、硬化、基底膜增厚, 40歲以後, 腎血流量每10年約減少10%, 從20歲~40歲腎小球濾過率減少46%;腎小管也有脂肪變性及透明變性,
3)老年人疾病比較常見的如高血壓、糖尿病、老年性支氣管炎、泌尿系感染等, 在應用激素時都可誘發或加重其病情。 激素可引起鈉水瀦留, 使原有的高血壓進一步加重;可促進糖元異生, 對抗胰島素作用, 抑制葡萄糖衝擊時的胰島素分泌, 引起血糖升高和糖尿, 從而使原有的糖尿病病情惡化;還由於激素的抗炎而不抗菌,
因此, 對於老年人的疾病, 治療時儘量不用激素, 在家庭購藥治病時尤應切記這一點。 倘若有危及生命的緊急情況, 使用激素確有解救作用者, 也只可短期用之, 但一俟危情度過, 立即減量或撤除, 以免招致嚴重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