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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好了再做父母

·線上讀書: 《我的孩子是“中等生”》

記得結婚之初, 我們是鐵定了心要做“丁克家庭”的, 看到有些夫妻為孩子所累, 我們實在想不明白這樣做到底是為了什麼, 我甚至寫過一篇質疑生育意義的文章到處發表。

妻子過了 30歲, 想法卻一點點變了, 直至做夢都生孩子了。 不同的年齡, 對於生命意義、人生價值, 以及生活樂趣所在的理解, 會有很大的不同。

兒子出生那年, 妻子 34歲。 可以說, 我們對於養育一個孩子的心理準備與物質準備, 都充分了。 此後所需要做的, 只是把內心積澱了太久的渴望與感情, 一股腦兒地投注在孩子身上。

所以, 妻子很自然地、心甘情願地放棄了既舒適又收入不菲的工作, 在家整整帶了 3年孩子。 3年間太多的辛苦, 但因為有那份積澱太久的母愛, 沒有什麼是不能夠承受的。 我是反對既工作又帶孩子的“全能太太”主張的, 我認為那是對女人的大剝削, 而且既做不好工, 也帶不好孩子。

我們曾經住在郊區寬敞的房子裡, 但為了兒子 3歲的時候能上幼稚園, 接觸集體生活, 我們特意搬到了擁擠的城市住, 為此做出了很大的犧牲與調整。 唯一的目的便是:兒子早晨可以不必起得太早, 來得及到幼稚園。

許多鄰居或朋友的孩子是全托的, 有的甚至入園第一天便開始全托。 在生孩子之前, 我也有過這樣的想像。 但我們現在視之為一種極不負責的舉動。

我將三四歲幼兒的全托生活看做是對孩子心靈的一次殘酷屠殺, 將他們從母愛與家庭中剝奪。 鄰家的一位太太, 全居在家, 兒子不到兩歲便被送去全托, 僅僅因為“伺候孩子太累了”。 那個可憐的小男孩兒第一周便哭病了, 第二周竟致急火攻心, 突然失聲了。 幸好因為救治及時, 沒有徹底失聲。

還有一位朋友, 僅僅為了保持身材, 便一直沒有用母乳餵養, 她的孩子現在 7歲了, 一年發燒感冒不計其數。

父母不意味著一種權利, 而是一種責任, 是需要付出的。 年輕的夫妻應該事先想清楚:你準備好了做出這樣的付出嗎?你有能力做到這種付出嗎?

沒有準備好, 就先別生孩子。

真正有資格做父母的人,

至少應該具備這樣的認知:養育孩子是人生不可或缺的最重要的價值之一。 孩子不是供父母解悶與娛樂的, 他們甚至不是我們生命中的一種調適與補充, 他們是上天賜給我們的一種福分, 讓我們的人生煥發光輝和更有價值。 家庭的幸福與快樂, 才是真正最有價值的幸福與快樂;家庭的成功, 才是人生真正的成功。

唯一可以確認在我們死後仍會記起我們的人, 便是我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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