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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藥品 不宜久用

長期使用某種藥物, 如麻醉藥品精神藥品, 則可能成癮, 一量停用這類藥物, 就會出現難以忍受的戒斷症狀。 所以, 在使用這類藥物時, 應特別小心謹慎。 尤其是麻醉藥品成癮後, 如同吸毒一樣難以戒除, 痛苦不堪, 摧殘身體而不能自拔。

作為強力鎮痛藥, 麻醉藥品在醫療上是不可缺少的, 對創傷、燒傷、手術所引起的的劇烈疼痛及癌症患者的疼痛特別有效, 常用的麻醉藥品有嗎啡、呱替啶(度冷丁)、阿片、安那度爾、芬太尼等。 其中以嗎啡的成癮性最強, 在連續使用治療劑量1-2周後, 就有可能成癮。 成癮後, 要不斷地增加劑量,

才能得到滿足。 一量停藥, 就會立即出現戒斷症狀;精神不安、煩躁、失眠、譫妄、疼痛加劇、肌肉震顫、上吐下瀉、流淚流涕、出汗痰涎等。 當再次給藥後, 這些症狀就會立即消失。 因此, 國家對麻醉藥品的使用管理極嚴, 一般僅用於其他藥物無法控制的劇烈疼痛, 不宜在家庭中自我給藥(癌症患者例外)。

無論何種麻醉藥品, 原則要求在連續使用5天后, 均必須停用, 如病情需要亦應間隔2周以上才能給藥。 可待因的成癮性雖然比嗎啡小, 用於鎮咳的效果特別好, 某些慢性支氣管炎的患者, 由於斷斷續續地經常服用, 就會在不知不覺中成癮了, 使用時應加以注意。

精神藥品的應用已非常普遍。 它雖然不像麻醉藥品那樣容易成癮,

但由於這類藥品的使用週期長, 容易產生依賴性, 一量依賴性形成, 就會不間斷地加大劑量使用, 久而久之仍然也會成癮。 如鎮靜安眠藥巴比妥、苯巴比妥、異戊巴比妥、速可巴比妥等, 若經常或長期應用, 停用時就出現精神症狀:精神失常、震顫、嚴重失眠、神志錯亂、驚厥等, 故不宜常用。

目前常用的抗焦慮藥地西泮(安定), 雖然毒性低、安全範圍大, 但由於不少患者終年服用, 漸漸對它產生習慣性, 繼而成癮, 這類患者已離不開此藥。 一量停用也會出現失眠、焦慮、興奮, 甚至發生驚厥症狀, 嚴重者發生戒斷性精神病。 還有氯氮卓(利眠寧)、甲酚氨酯(眠爾通), 以及精神興奮藥去氧麻黃素等, 久服也會形成病態嗜好乃至成癮。

因此, 對精神藥品的使用應持慎重的態度。

許多患者都是在不知不覺中成癮的。 精神藥品的用藥原則是不宜久用, 可以採取間斷應用或與其他藥物交替應用的辦法, 切莫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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