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切除是血管平滑肌肉瘤的首選治療方法。 血管平滑肌肉瘤雖是惡性腫瘤, 但其惡性程度較低, 生長緩慢, 病程較長。 因為一般外科醫師對它的認識不足, 且診斷也相對困難, 所以當確診或準備施行手術時, 腫瘤已具有相當大的體積。 但臨床統計, 所有血管平滑肌肉瘤患者在手術時已發生轉移者不到50﹪。 在手術時, 除位於下腔靜脈上段和主動脈者, 一般都能從周圍組織中將血管平滑肌肉瘤分離出來。 只有晚期和少數發展較快的血管平滑肌肉瘤才在手術時發現已侵及鄰近器官。 因此在治療均應採取積極的手術切除。
積極的外科根治性手術常能取得較好的療效。 術後局部復發率約為36﹪。 切除範圍要廣泛, 應包括腫瘤段血管和其周圍粘連的組織。 即使對局部復發者, 仍應多次手術切除。 因為手術切除能極大緩解症狀, 延長病程。 即使這樣仍有75﹪的患者最後因局部復發或遠處轉移而死亡。
這種低度惡性腫瘤即使手術切除不徹底, 以及術後復發或轉移後多次手術切除者, 如輔以化學或放射療法, 仍能取得較好的姑息性療效。 因此本病若能早期診斷, 積極治療就能提高治療效果及生存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