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出心與肺, 吸人腎與肝, 呼吸之間, 脾受穀味, 其脈在中。 心肺俱浮, 浮而大散者心, 浮而短澀者肺。 腎肝俱沉, 牢而長者肝, 濡而來實者腎。 脾為中州, 其脾在中。
因指下輕重以定五臟。 即前所謂三菽六菽之重也。
三部所主。 寸為陽, 為上部, 主頭項以下, 至心胸之分也。 關為陰陽之中, 為中部, 主臍腹胠脅之分也。
尺部為陰, 為下部, 主腰足脛股之分也。 凡此三部之中, 每部各有浮、中、沉三候。 三而三之, 為九侯也。 浮主皮膚, 候表及腑。 中主肌肉, 以候胃氣。 沉主筋骨, 候裡及髒也。
凡診脈之道, 先須調平自己氣息, 男左女右, 先以中指定得關位,
凡診脈須要先識時脈, 胃脈, 與臟腑平脈, 然後及於病脈。 時脈謂春三月, 六部中俱帶弦;夏三月, 俱帶洪;秋三月, 俱帶浮;冬三月, 俱帶沉。 胃脈謂中按得之, 脈和緩。 臟腑平脈已見前章。 凡人臟腑脈即平, 胃脈和, 又應時脈, 乃無病者也, 反此為病。
診脈之際, 人臂長則疏下指, 臂短則密下指, 三部之內, 大小、浮、沉, 遲、數同等, 尺、寸、陰、陽, 高、下相符, 男、女, 左、右, 強、弱相應.四時之脈不相戾, 命日平人。 其或一部之內, 獨大、獨小、偏遲、偏疾,
凡取脈之道理各不同, 脈之形狀, 又各非一, 凡脈之來, 必不單至。 必日浮而弦, 浮而數, 沉而緊, 沉而細之類, 將何以別之。 大抵提綱之要, 不出浮、沉、遲、數、滑、澀之六脈也。 浮沉之脈, 輕手重手得之也。 遲數之脈, 以己之呼吸而取。 滑澀之脈, 則察夫往來之形也。 浮為陽, 輕手而得之也, 而芤、洪、散、大、長、濡、弦皆輕手而得之之類也。 沉為陰, 重手而得之也, 而伏、石、短、細、牢、實皆重手而得之之類也。 遲者一息脈三至, 而緩、微、弱皆遲之類也。 數者一息脈六至, 而疾、促皆數之類也。
能於是六脈之中以求之, 則疚病之在人者, 莫能逃焉。 (《內經》以滑為血少氣多, 澀為氣少血多者, 蓋氣盛而血不能壅之則滑, 血壅而氣不能行之則澀也)。 持脈之要有三, 日舉、日按、日尋。 輕手循之日舉, 重手取之日按, 不輕不重, 委曲求之日尋。
察脈須識上、下、來、去、至、止、六字, 不明此六字則陰陽虛實不別也。 上者為陽, 來者為陽, 至者為陽;下者為陰、去者為陰、止者為陰也。 上者, 自尺部上于寸口, 陽生於陰也;下者, 自寸口下於尺部, 陰生於陽也;來者, 自骨肉之分, 而出於皮膚之際, 氣之升也;去者, 自皮膚之際而還於骨肉之分, 氣之降也, 應日至;息日止也。
明脈須辨表、裡、虛、實四字。 表, 陽也, 腑也, 凡六淫邪之, 襲於經絡,
凡脈之至, 在肌肉之上, 出於皮膚之間者, 陽也, 府也;行于肌肉之下者, 陰也, 髒也。 若短而見於皮膚之間者, 陰乘陽也;洪大而見於肌肉之下者, 陽乘陰也, 寸尺皆然。
東垣雲, 不病之脈, 不求其神, 而神無不在也。 有病於脈, 則當求其神之有無, 謂如六數、七極、熱也, 脈中(此中字浮中沉之中)有力(言有胃氣)即有神矣, 為泄其熱。 三遲二敗,寒也,脈中有力,(說並如上)即有神矣,為去其寒。若數極遲敗中,不復有力,為無神也,將何所恃邪!
苟不如此,而遣泄之、去之,人將何所依而生耶!故經日:“脈者氣血之先,氣血者人之神也”。
三遲二敗,寒也,脈中有力,(說並如上)即有神矣,為去其寒。若數極遲敗中,不復有力,為無神也,將何所恃邪!苟不如此,而遣泄之、去之,人將何所依而生耶!故經日:“脈者氣血之先,氣血者人之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