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知情人透露, 2010年2月24日上午11點左右, 家住銅山縣的周某要出去打牌, 其妻子不同意其外出, 遂與其發生口角, 並揚言周某如果真要外出的話, 她將會把三個月的兒子扔進水缸淹死。 因周某當時認為妻子在說氣話便沒當真。 不料, 周某走後, 賭氣的妻子竟真的將繈褓中的兒子悶進了家中的水缸, 導致其活活淹死。
家長的虐待行為源頭
兒子被自己親手虐待致死, 等待周某妻子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然而法律懲戒的同時, 我們也該深思, 是什麼令一位母親狠心將親生子送上不歸路?又是什麼心理讓其在溺死親子的過程中毫不留情!
專家指出, 發生在家庭中的家長對孩子的虐待行為屢見不鮮。 孩子犯錯便聲色俱厲, 甚至令其嘗到皮肉之苦, 這種情況的多發幾乎已經令眾多家長視其為正常。 而從心理健康角度分析, 這種虐待行為實際上屬於心理障礙的表現, 在很大程度上是發洩心中鬱悶、緩解緊張情緒的結果。 專家指出, 人具有攻擊和破壞的本能, 當他遭遇心理壓力和挫折境遇時, 就可能重新激發他的侵犯動機, 出現攻擊性, 當一個人處於某種原因而不能對侵犯者還擊時, 往往會找一個替罪羊發洩一通, 這也就促成了虐待行為的出現。
夫妻關係不和, 一方往往把對對方的怨恨撒到孩子身上, 孩子成了一方的代替品、出氣筒。
而要儘量減少案件中這種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行為, 專家建議, 家長們要時刻關注自己的心理健康, 提高心理保健意識, 及時排解自身的心理問題和心理障礙, 以消除心理虐待的心理根源。 同時, 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質, 做自己情緒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