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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療與藥療的關係是什麼

食物療法和藥物療法有很大的不同。 食物治病最顯著的特點之一, 就是“有病治病, 無病強身”, 對人體基本上無毒副作用。 也就是說, 利用食物(穀肉果菜)性味方面的偏頗特性, 能夠有針對性地用於某些病證的治療或輔助治療, 調整陰陽, 使之趨於平衡, 有助於疾病的治療和身心的康復。 但食物畢竟是食物, 它含有人體必需的各種營養物質, 主要在於彌補陰陽氣血的不斷消耗。 因此, 即便是辨證不準確, 食物也不會給人體帶來太大的危害。 正如名醫張錫純在《醫學衷中參西錄》中所說“食療病人服之,

不但療病, 並可充饑, 不但充饑, 更可適口, 用之對症, 病自漸愈, 即不對症, 亦無他患”。 因此, 食物療法適應範圍較廣泛, 主要針對亞健康人群, 其次才是患者, 作為藥物或其他治療措施的輔助手段, 隨著日常飲食生活自然地被接受。

藥物療法主要使用藥物, 藥物性質剛烈, 自古有“毒藥”之稱, 主要是為治病而設, 因此藥物療法適應範圍較局限, 主要針對患者, 是治療疾病和預防疾病的重要手段。 如若隨便施藥, 虛證用瀉藥, 實證用補藥, 或熱證用溫性的藥物, 寒證用寒涼性質的藥物, 不僅不能治療疾病, 反而會使原有的病情加重, 甚至惡化。 因此用藥必須十分審慎。

食物療法寓治於食, 不僅能達到保健強身、防治疾病的目的, 而且還能給人感官上、精神上的享受,

使人在享受食物美味之中, 不知不覺達到防病治病之目的。 這種自然療法與服用苦口的藥物相比迥然不同, 它不像藥物那樣易於使人厭服而難以堅持, 人們容易接受, 可長期運用, 對於慢性疾病的調理治療尤為適宜。

此外, 食療用品在劑型、劑量上不像藥物那樣有嚴格的規定, 不能隨意更換, 它可以根據患者的口味習慣進行不同的烹調加工, 使之味美色豔, 寓治療於營養和美味之中。

當然, 由於食物療法和藥物療法各有偏長, 故在防病治病的過程中二者都是不可缺少的, 應利用其所長, 運用于不同的疾病或疾病的不同階段, 食物療法與藥物療法相互配合, 相互協同, 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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