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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患者的食療原則

俗話說“傷筋動骨一百天”。 骨折病人由於出血及組織損傷帶來的腫痛, 使體力消耗較大, 體內組織蛋白質的破壞分解加速。 若不給病人補充營養, 則耗用自體的肌肉和脂肪, 身體明顯消瘦, 因此對於骨折病人, 除積極採用中西醫療法進行必要的復位、固定與藥物治療外, 還給予適當的飲食藥膳調理, 使骨折能在較長的癒合期中順利復原, 並可減輕臨床症狀。

所以, 骨折患者的食療要注意各種營養素的平衡, 切忌偏食, 要建立良好的飲食制度。 骨折病人需要高蛋白、高熱量膳食, 以修補破壞了的組織,

如乳類、肉類、魚類、蛋類、豆類及硬果類。 在骨骼的修復過程中, 鈣、磷及維生素D、維生素A、維生素C都十分有益, 可從乳類、雞蛋、貝殼類的蛤蜊、蝦皮、螃蟹以及動物肝臟、魚肝油、肉、禽及粗糧中選吃。

為了促進骨折癒合, 骨折患者的飲食可以根據骨折癒合的早、中、晚三個階段, 根據病情的發展, 配以不同的食物, 以促進血腫吸收或骨痂生成。

骨折早期(1~2周):受傷部位瘀血腫脹、經絡不通、氣血阻滯, 此時治療應以活血化瘀、行氣消散為主。 中醫認為, 瘀不去則骨不能生、瘀去新骨生。 可見, 消腫散瘀為骨折癒合之首要原則。 飲食原則上應以清淡為主, 如蔬菜、蛋類、豆製品、水果、魚湯、瘦肉等, 忌食酸辣、燥熱、油膩食品, 尤不可過早食用肥膩滋補之品,

如骨頭湯、肥雞、燉甲魚等, 否則瘀血積滯, 難以消散, 會拖延病程, 使骨痂生長遲緩, 影響日後關節功能的恢復。 在此階段, 食療還可選用三七、當歸各10克, 肉鴿1只, 共燉熟爛, 湯肉並進, 每日1次, 連續7天。

骨折中期(3~4周):瘀腫大部分吸收, 此時治療原則以活血通絡、接骨續筋為主。 飲食上由清淡轉為補充高營養, 以滿足骨痂生長的需要, 可在初期的食譜上加以骨頭湯、田七煲雞、動物肝臟之類, 以補給更多的維生素A、維生素D、鈣及蛋白質。 食療可選用當歸10克, 骨碎補15克, 續斷10克, 新鮮豬排或牛排骨250克, 燉煮1小時以上, 湯肉共進, 連用2周。

骨折後期(5周以上):受傷5周以後, 骨折部瘀腫基本吸收, 已經開始有骨痂生長, 此時為骨折後期, 治療宜補, 通過補益肝腎、氣血可促進更牢固的骨痂生成,

通過舒筋活絡, 使骨折部的鄰近關節能自由靈活運動, 恢復往日的功能。 飲食上可以解除禁忌, 食譜可再配以老母雞湯、豬骨湯、羊骨湯、燉甲魚等, 能飲酒者可選用杜仲骨碎補酒、雞血藤酒等。 食療可用枸杞子、續斷各10克, 骨碎補15克, 苡米50克, 將骨碎補與續斷先煎去渣, 再加入另2味同煮粥進食。 每日1次, 7天為1療程, 每1療程後間隔3~5天, 共用3~4個療程。

另外, 骨折的患者應忌盲目補充鈣質。 鈣是構成骨骼的重要原料, 有人認為骨折以後多補充鈣質能加速斷骨的癒合。 但科學研究發現, 增加鈣的攝入量並不加速斷骨的癒合, 而對於長期臥床的骨折病人, 還有引起血鈣增高的潛在危險, 而同時伴有血磷降低。

這是由於長期臥床, 一方面抑制對鈣的吸收利用, 一方面腎小管對鈣的重吸收增加的結果。 所以, 對於骨折病人來說, 身體中並不缺乏鈣質, 只要根據病情和按醫生囑咐, 加強功能鍛煉和儘早活動, 就能促進骨對鈣的吸收利用, 加速斷骨的癒合。 尤其對於骨折後臥床期間的病人, 盲目地補充鈣質並無裨益, 還可能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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