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浮沉是指藥物對於疾病的治療作用, 有四種不同的趨向。 所謂“升”是上升、提陷;“降”是下降、平逆;“浮”是上浮、外行、發散;“沉”是下沉、泄利。 升與降、沉與浮又是兩種相對立的藥性。 其屬性不同, 作用趨向相反。 升與浮、沉與降雖有程度上的差別, 但其柞用趨向是相類似的。 升浮屬陽、沉降屬陰。 升浮的藥物都有上行向外的趨向, 分別具有升陽、發表、催吐、散寒、祛風、透疹、通絡, 開竅等不同作用, 臨床多用幹中氣下陷、內臟下垂, 外感表證、誤食毒物, 裡寒證、中風不遂、痹證等;沉降的藥物一般都是主下行和向內的, 分別具有潛陽、收歙、降逆、滲利、瀉下、安神等不閥作用,
升降浮沉, 是臨床用藥原則之一。 人體發生病變的部位有上下, 表裡的不同, 病勢也有上逆和下陷的差異。 在上在表宜用升浮, 而不宜用沉降, 如傷寒初起之表證, 當用發表散寒的麻黃、桂枝;在下在裡宜用沉降, 而不宜用升浮, 如熱結便秘之裡證, 宜用大黃、枳實之類來攻下;病勢上逆者, 宜降不宜升, 如肝陽上亢之頭痛頭暈, 宜用石決明、牡蠣等藥平肝潛陽;病勢下陷者, 宜升而不宜降, 如中氣下陷、久瀉脫肛及婦女子宮脫垂,
上述升降浮沉的藥性理論, 是指導臨床用藥的一般規律, 由於中藥的運用, 多數是組合于複方中, 又往往根據病情需要, 對某些藥物要進行適當的加工炮製。 故藥物的升降浮沉作用, 往往隨配伍或炮製而有轉化。 如一味具有升浮特性的藥物, 配入多數沉降藥物的複方中, 則隨之沉降。 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