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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架也能吵出甜蜜夫妻生活?

家庭糾紛、夫妻爭執等經常都沒有固定的答案, 他們純粹是角度問題, 而不是是非問題。 “會吵架”的人在爭執的過程中, 努力地去體會對方的真正意思, 或比較兩人之間的差距在哪裡。

一、夫妻間吵架難避免

夫妻兩人, 不僅性別不同, 性格、觀念、習慣等亦互有差異。 戀愛時, 彼此還有機會掩飾;結了婚, 朝夕相處, 互動頻繁, 大大小小的衝突是無法避免的。 面對這些衝突時, 若是大驚小怪, 以為有了爭執就表示兩個人不適合在一起, 這是一種錯誤。

反之, 若以為美滿的婚姻就是兩個人永遠不爭吵, 所以在衝突時,

只好極度的容忍, 百般的委曲求全, 以維持一個表面的和平狀態, 這也是不正常的現象。

事實上, 夫妻應該以積極的角度來看吵架。 “會”吵架的夫妻(即知道吵架的原則的人), 兩人之間的感情會愈來愈好, 而且吵架的次數也會愈來愈少。

二、吵架是“角度”問題而不是“是非”問題

夫妻吵架的主要原因是以為事情一定只有一個答案。 吵架者的基本心態是“這件事一定是我對, 我的另一半一定錯了。 ”問題是當兩個人都這樣想時, 吵架就層出不窮了。

“不會吵架”的人, 在爭執的過程中卻極力的要駁倒對方, 只要證明自己的“無誤”, 結果反而兩敗俱傷。

三、夫妻吵架應該“講情”而不是“講理”

一般吵架的特徵是爭理, 所以拚命的抓住對方的語病,

找出對方邏輯的缺陷, 集中火力而攻之, 讓對方沒有招架的餘地。 問題是“爭理”的過程中往往會“傷情”, 贏了理往往使對方更對你沒有感情而已。 夫妻之間的爭執用“交情”來處理, 遠比用分析、辯論的吵架要有建設性。

四、千萬不要在第三者面前吵架

吵架者為了證實自己是對的, 經常喜歡投訴局外的第三者, 希望別人會支持他。 而為了爭取較多的同情, 就必須不斷的提到配偶的不是。 這種在第三者前控訴配偶的習慣對夫妻之間的感情破壞性極大, 夫妻之間必須竭力避免, 否則受害的還是自己。

“會”吵架的人只希望夫妻兩人能面對面的處理彼此之間的衝突, 不願在父母、朋友、同事面前吵, 如此兩個人感情復原的可能性就可以提高。

五、千萬不要贏

夫妻吵架不管誰贏誰輸, 事實上沒有贏者, 雙方都是輸家。 萬不得已吵架時, 會吵架的人頂多只是“點”到為止, 從來不想贏架。

幾年前, 美國有人研究受虐待的太太(Abused Wives), 結果發現, 挨打的太太們的共同特徵是她們每次在吵架時都是吵贏先生的。 而先生們既然無法在言詞上得到優越感或成就感, 只好用拳頭來爭取了。 可見吵贏了架不僅沒有實質上的好處, 而且可能會招來毒打。

會吵架的人, 事事給對方留餘地, 讓對方有臺階可下, 不會吵架的人卻時時想把對方趕盡殺絕。

六、敘述事情的真相, 不要加油添醋地形容自己的感覺

吵架一定是事出有因。 “會”吵架的人在吵架的過程中會集中在事情的敘述上,

讓對方知道自己的狀況與需要;“不會”吵架的人卻喜歡誇大的表達自己在生氣, 因此常用最偏激的形容詞來激怒對方。

例如某個家庭主婦因為養育四個幼小的子女而無暇整理家務, 導致家中髒亂不堪。 若丈夫懂得如何“吵”的話, 他不妨敘述問題的真相即可。 如“太太, 你一定很忙, 家中連一個乾淨的碗也沒有!”太太聽到這句話時, 也許會覺得愧疚趕快洗碗。

不會吵的丈夫若說:“你這又懶、又邋遢的女人, 簡直髒得跟豬一樣……”家中的大戰就無法避免了。

七、先認輸的人才是大勇者

吵架既然是角度不同所引起的衝突, 成熟的人會極力的設法去避免。 而避免吵架的最好的方法就是承認對方的意見可能比自己的好。

這種反應需要有足夠的自信心, 與成熟度的人才能做出來, 但是值得大家去學習。

對自己的配偶讓步絕對不是損失, 而是收穫。 而配偶聽到對方先讓步時, 千萬不可說:“早就說你錯了, 到現在才承認!”相反地, 應該給配偶更多的鼓勵與尊敬, 那麼下一次吵架時, 配偶就更願意先讓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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