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對初期癲癇患者的診斷較為慎重和困難, 且早期抗癲癇西藥治療的意見尚難統一。 加之一般來說, 首次發作後大部分病人會再發(再發危險性頭半年最大, 隨後可下降), 假若頭兩年內沒能控制發作, 第3年治療就更困難, 所以以早治為佳。 遲早治療不是說一有驚厥發作就盲目開始服藥, 因驚厥發作是自緩性的, 有的病人可能終生只發作一次。
由於對究竟幾次發作才開始用抗癲癇西藥治療存在爭議, 故可首先進行中醫治療。 這是因為中醫診斷以症狀為主, 且中藥的毒副作用相對較小, 可以在單純症狀診斷的條件下辨證用藥進行治療,
對於需結合西藥治療者, 不管是否發現病因治療的指征, 一般認為只要有兩次以上的癇性發作, 均應及時進行藥物治療來控制發作。 由於抗癲癇西藥的治療應用時間較長, 在服用過程中可能發生一些毒副作用, 故常需配合定期的臨床和實驗檢查。 由於抗癲癇藥物治療對控制本病發作至關重要, 所以, 至今仍占主導地位。
臨床上在應用中西藥物抗癲癇治療時, 總的原則是即使用最少的藥物和最小的劑量, 又能夠完全控制癲癇發作, 同時, 還應儘量避免發生明顯的毒副作用, 並且要藥源供應充足, 價格低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