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關係, 從法律上來說, 即爸爸媽媽與親生子女之間存在的權利與義務的關係。 父母與孩子屬於直系血親, 在血緣上, 是最近最親的關係, 是一個家庭關係中的核心部分。 親子關係, 從嬰幼兒時期就開始影響著孩子各方面的發展, 比如性格、毅力、人際交往等等, 對孩子的成長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
親子關係的重要性
親子之間的互動從孩子的嬰幼兒時期就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 基本決定了孩子以後的行為模式、性格養成等。 隨著少年期、青春期等轉折時期的到來, 孩子就會慢慢發展變化為成熟的、個性化人格。
1、對語言發展之影響。 在語言方面, 比起爸爸, 媽媽對孩子語言方面的影響更大。
2、對人格形成之影響。 倘若家庭關係不和諧, 容易導致孩子結巴、神經官能症、脾氣暴躁、少年時期觸犯法律等等。
3、對社會人際關係之影響。 家庭關係融洽、親子關係親厚, 讓孩子在愛的環境中, 有被關愛、被需要的感覺, 那麼孩子多數會有良好的人際關係;假如孩子一直在不和諧的親子關係中成長, 那麼孩子多數會不信任他人, 沒有令自己滿意的朋友關係。
親子關係是一門難懂的學科, 但又是一門有意義的學科。 現在大多是三口之家,
改善親子關係的幾個方法
1、不當“法官”, 學做“律師”
有些父母看到孩子出了問題, 便迫不及待地當起了“法官”, 這是很危險的。 孩子的內心世界豐富多彩, 父母要積極影響與教育孩子, 不瞭解其內心世界便無從談起。 而了 解孩子的第一要訣是呵護其自尊, 維護其權利, 成為其信賴和尊敬的朋友。 即父母對待孩子, 要像“律師”對待自己的當事人一樣,
2、不當“裁判”, 學做“啦啦隊”
在人生競技場, 孩子只能自己去努力。 父母既無法替代孩子, 也不該自作主張去當“裁判 ”, 而應該給予孩子一種保持良好競技狀態的力量, 即“啦啦隊”的力量。 這樣更能幫助孩子 建立自信心, 而這正是家庭教育的核心任務。 無論是學習、購物、吃飯、穿衣等各種生活方面 , 家長應該給予孩子選擇的機會, 促使孩子從完整的選擇過程中成長, 這樣有利於培養孩子的 自主性和自信心。
在這些選擇過程中, 家長可以這樣做:
選擇前--給孩子更多機會去選擇, 盡可能的少提或者不提意見, 真正讓孩子做主, 讓孩子 從中自然地積累經驗。
選擇時--給孩子足夠的時間,
選擇後--假如孩子的選擇是適合的, 家長和孩子一起高興。 假如選擇有誤, 我們也不要去 指責和諷刺, 孩子自己已經從中獲得教訓。 最好的方式就是:什麼也不說, 下次依然給他們機 會, 相信他們下次一定會更好。
父母做孩子的“啦啦隊”, 既要善於發現和讚美孩子, 還要引導孩子正確面對失敗, 在挫 折前做孩子的戰友。
3、不當“馴獸師”, 學做“鏡子”
孩子只有認識自己才能戰勝自己, 但他們通常只能依據他人的回饋來認識自己, 這時父母的“回饋”作用即鏡子的作用就很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