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美國人, 他為了實現自己的夢想而苦熬了整整17年。 在這17年裡, 他每年的休息日只有幾天。 他通常36個小時不睡覺, 然後倒頭睡上十來個小時, 其餘時間全部用在商海中拼命廝殺。
他一直被稱為“工作狂”, 常在夜晚或淩晨向其下屬發送電子郵件, 甚至於到了39歲結婚的時候, 他還經常加班工作到晚上10點以後。 這對於一個億萬富翁來說, 都是不可想像的事。 他, 就是比爾·蓋茨。
儘管微軟公司一向以員工習慣性加班、拼命工作而聞名, 但那些工作得眼冒金星的員工還是心悅誠服地說, 他們之中幾乎沒有誰能比蓋茨更辛苦。 有記者採訪時問蓋茨:“你已經擁有了很多, 為什麼還要讓自己這麼忙?”蓋茨回答:“不, 我沒有感覺我很忙, 工作對我來說是一種享受。 ”
原來, 忙與不忙只是一種心境。 如果喪失了對人生的渴望, 會忙得消極而悲觀;只有心中充滿了對生活的熱愛, 才會擁有樂觀與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