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在結婚前一年左右就開始共同生活, 他是在同居後的第三個月向我求婚的。 同居讓我們省了不少錢, 因為只要付一個房子的租金, 去飯館吃飯的次數少了, 買日用品和其他家居必需品時能有一些規模效益。 我們還開了一個聯名帳戶和信用卡, 根據兩人不同的工資水準和存款金額來整合投資工具, 以實現收益的最大化。
不過, 未來的財富積累(祝我們好運!)與婚前同居的相關性可能並沒有那麼大, 而與兩個人的自身條件有更大關係。 據俄亥俄州立大學(Ohio State University)和懷俄明大學(University of Wyoming)研究人員的一項調查,
研究報告還說, 很多人在經濟上有一定安全感後才會考慮結婚, 也就是說, 他們在婚前就會改變過日子的習慣。 在做生活預算和減少債務的過程中, 這些人在較早時期就能“刺激”財富積累的速度。
讀者們, 你和自己的另一半在結婚前同居了嗎?在此期間, 有什麼過日子方面的經驗和教訓?如果你們的孩子到了適婚年齡, 你對他們有什麼忠告?